招商加盟
1、加盟方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,经营面积150平米以上的自然人或者经过工商登记的法人。
2、遵守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所在地地方法规。
3、认可“人人爱大象”的企业文化和事业理念。
4、必须具有诚信经营,绿色低碳环保发展的理念;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。
5、维护“人人爱大象”商标品牌声誉和形象,保证不对“人人爱大象”商标进行侵犯和损害;(即不利用该品牌、技术及员工对外另开店营业,不经营加盟许可范围之外的业务。
6、能够获得开办店铺的合法资格和手续,有能力协调所在区域的社会关系。
7、与“人人爱大象”签署有关加盟事项的全部合同及附加保密条款。
8、愿意履行合同约定,服从总公司的统一管理,严格遵循大象经营运作体系。